JR∕T 0076.3-2013 支付业务统计指标 第3部分:支付服务组织统计指标(金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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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03.060,A 11,备案号: JR,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,JR/T 0076.3—2013,支付业务统计指标,第3 部分:支付服务组织统计指标,Statistical indicators of payment operations,—Part 3: Statistical indicators of payment service organizations,2013 - 05 - 08 发布 2013 - 05 - 08 实施,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,JR/T 0076.3—2013,I,目 次,前言. II,1 范围 .. 1,2 中国人民银行 1,3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. 2,4 其他支付服务组织 .. 5,JR/T 0076.3—2013,II,前 言,JR/T 0076《支付业务统计指标》由以下七个部分组成:,——第1部分:指标设计与体系框架;,——第2部分:支付环境统计指标;,——第3部分:支付服务组织统计指标;,——第4部分: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统计指标;,——第5部分:支付工具统计指标;,——第6部分:支付系统统计指标;,——第7部分:统计指标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,本部分为JR/T 0076的第3部分,本部分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,本部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,本部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: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、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,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樊爽文、严芳、韩露、袁波、张飞龙、康华一、高鹏飞、余巍、冯峥、陈力楠、,贺亚杰、刘少尘、张红梅、朱烨华、廖新波、韩建国、张艳、姜善才,JR/T 0076.3—2013,1,支付业务统计指标,第3 部分:支付服务组织统计指标,1 范围,本部分定义了中国人民银行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支付服务组织指标内容,本部分适用于支付业务统计中的支付服务组织统计,2 中国人民银行,2.1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数量,定义:统计期末,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数量,包括上海总部、分行、营业管理部、省会(首,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、地市中心支行、县支行。该指标所称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,中央银行,维度划分:,按行政区划(省级、地级、县级);,按机构层级(上海总部、分行、营业管理部、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、,地市中心支行、县支行),数据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,采集频度:年度,计量单位:个,指标分层:描述指标,2.2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人员数量,定义:统计期末,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中从事支付结算工作的人员数量。该指标所称,支付结算业务指支付体系规划、支付结算政策及规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,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和管理,支付工具的推广和管理,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等业务。凡是直接从事上述业务的人员(包括专职和兼,职),不管是正式员工,还是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均应统计在内。包括会计核算、支付、清算、,营业、票据交换等人民银行内设部门业务人员,但不包括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的业务人员,维度划分:,按行政区划(省级、地级、县级);,按机构层级(总行、上海总部、分行、营业管理部、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副省级城市中心,支行、地市中心支行、县支行);,按性别(男性、女性);,按学历层次(本科以下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;,按工作年限(5 年以下,5 年-15 年,15 年以上);,按签约类别(在编人员、合同制员工、劳务派遣制人员),数据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,采集频度:年度,计量单位:人,指标分层:描述指标,JR/T 0076.3—2013,2,3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,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〈金融机构编码规范〉的通知》(银发〔2009〕363号),金融机构,一级分类码分为货币当局、监管当局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、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、证券业金融,机构、保险业金融机构、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、金融控股公司、其他(小额贷款公司)。其中,银行,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、城市信用合作社(含联社)、农村信用合作社(含联社)、农村资金互助,社、财务公司。本部分所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均不含财务公司、农村资金互助社,3.1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数量,定义:统计期末,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机构的数量。该指标所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,指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、吸收公众存款的一类金融机构,维度划分:,按行政区划(省级、地级、县级);,按机构类别(中资大型银行、中资中型银行、中资小型银行、外资法人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合作社,(含联社)、农村信用合作社(含联社)),数据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,采集频度:年度,计量单位:个,指标分层:描述指标,注:中资大型银行指本外币资产总量超过2万亿的中资银行,中资中型银行指本外币资产总量小于2万亿元且大于,3000亿元的中资银行,中资小型银行指本外币资产总量小于3000亿元的中资银行。以2008年末各银行机构本外币资产总,额为参考标准,中资大型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、中国建设银行、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国家开发银行、交通银行、,中国邮政储蓄银行;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、中信银行、兴业银行、中国,民生银行、中国光大银行、华夏银行、中国进出口银行、广发银行、深圳发展银行、北京银行、上海银行、江苏银行;,中资小型银行包括恒丰银行、浙商银行、渤海银行、小型城商行、农村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、村镇银行,3.2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网点数量,定义:统计期末,银行业存款类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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